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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优尼康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遗失作废并补发的公告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0-12-23
关于河北优尼康典当有限公司
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遗失作废并补发的公告
由于河北优尼康典当有限公司不慎将典当经营许可证遗失,此企业于2020年11月7日在《邯郸晚报》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与市级主管部门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报备,经市局代为申请,准予补发新证,现公告如下:
河北优尼康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No.20190325)唯一有效,此前颁发的许可证正副本作废。如有使用作废许可证经营典当业务者,违反《行政许可法》,将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